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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为人民 公正促和谐——记泰兴法院先进集体与个人

2010-06-25 浏览次数:

    日前,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传来喜讯,泰兴法院黄桥人民法庭荣获集体二等功;蒋华人民法庭戴爱明副庭长荣立个人二等功;执行局刘凌副局长荣获“优秀法官”称号。

    2009年,泰兴法院在市委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下,紧紧围绕 “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学习和践行陈燕萍工作法,有力保障了地方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大批“真情为人民、公正促和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黄桥法庭在院党组的有力领导下,认真学好、做好“四字诀”,审判工作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赞誉。以“和”字为目标,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严格标准、缜密慎行、平衡关系三原则,努力做到和谐审判为人民;以“质”字为载体,多管齐下,狠抓案件质效管理,努力做到用一流的审判质量去赢得人;以“监”字为手段,切实推行司法公开,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努力做到公开促公正,监督保公正;以“人”字为根本,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队伍的教育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廉洁可靠的队伍。2009年黄桥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158件(含旧存87件),与2008年同比增长22.93%,与2007年相比增长48.27%,结收案比102.05%。2004年被省高院、省司法厅、省综治委授予“人民调解先进集体”;2006年被泰州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先进人民法庭”;2007年被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先进人民法庭”;2008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戴爱明同志是泰兴法院蒋华法庭的一名审判员,他扎根基层,牢牢树立“公仆”意识,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以陈燕萍为楷模,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时人之所想。同时,他高度重视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推行审限内提速,注重调解,既解开事结、法结,又解开心结、情结,力求胜败皆服。正是有了这种精神和理念,戴爱明成为该法院公认的“办案状元”、“调解能手”。2007年审结251件,调撤122件;2008年审结348件,调撤167件;2009年审结412件,调撤249件,连续三年名列全院第一,连续两年荣获三等功并获得“办案能手”称号。

    从到民事庭上班的第一天起,刘凌同志就对“民事”一词有了切身的理解:“民事”是人民的事。在刘凌审结的900余件案件中,离婚案就占到了近60%。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面对纷繁复杂的离婚案件,刘凌没有退缩、没有抱怨,而是长年不辞辛苦地奔波于这些家庭之中,苦口婆心、呕心沥血。四年来,她就像一瓶透明柔和的“粘合剂”使一对对反目的夫妻重归于好,使一个个即将破裂的家庭又传出了欢笑声。在她办理的500多件离婚案件中,90%以上以调解结案,只有70余件判决准予离婚,被当事人誉为婚姻调解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