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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使用假币被拘留

2011-10-24 浏览次数:

    (记者 耿凤 通讯员 袁园 李高荣)日前,在市区某菜场内买东西的何某因使用假币被警方行政拘留。

    据了解,当天上午,家住张桥镇的王老太和往常一样,在西门菜场卖枣。一名操外地口音的妇女来到摊位前,挑选了两斤新鲜冬枣,过秤之后,掏出100元钱准备付款。凭借多年经验,接过钱的王老太一眼就辨别出这张百元钞票有“猫腻”,遂抓住何某不让她走。不料,何某一把抢过那张百元钞票,张口就要吞下去。这时,围观的小商贩一个箭步冲上去,抓住何某的胳膊,抢回假钱递给王老太,并拨打了110。

    民警赶到现场后将何某带回派出所,经审查,何某对自己使用假币的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2条规定: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处15天拘留、5000元罚款。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发现假币后,要及时上交至银行或公安机关,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误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