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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2017-01-04 浏览次数: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

 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盖章)

责任对象

局领导班子

一、统一领导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检查考核。

2.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经常听取工作汇报,确保工作落实。

二、选人用人

1.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

2.健全选人用人机制、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干部“带病提拔”等问题实行责任倒查追究。

三、作风建设

1.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要求,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防止问题反弹。

2.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源头治理

1.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2.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深化权利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

五、支持保障

1.领导和支持局纪委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全力支持和保障局纪委执纪办案,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                         20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