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重大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局直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每月局办公会上,重申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要求。全力支持和保障局纪委开展工作,帮助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做到政治家“办台、办报、办文化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
3.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单位领导班子的教育、监督、管理,督促其廉洁从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督促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不出事。
4.贯彻民主集中制。自觉按程序办事、按规则办事、按集体意志办事。凡属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先广泛征求意见,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坚决破除“官本位”思想,做到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亲力亲为,恪尽职守,积极作为。
5.注重廉洁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带头改进会风、文风、作风,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遵守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严格约束自己、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庭成员。注重修身立德,致力做一个品行端正、真实坦诚、宽厚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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