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及时处理分管科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2.坚持每周五下午机关学习制度,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分别与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相关要求细化分解到科室。对机关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纠正。
3.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请示汇报,不违背组织决定
4.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或警示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按照“四个必谈”要求,年内与科室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5.带头执行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6.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程序办事,不搞临时动议。认真开展“一报告两评议”,主动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7.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坚持凡进必考。严格约束自己、身边工作人员和家庭成员,始终把亲属助廉作为廉洁自律的重要方面。
8.每季度用1天时间到局信访室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帮助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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