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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失信案例】曝光泰兴这两名失信被执行人!

2023-02-23 浏览次数:


      申请执行人王荣清与被执行人辛纪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22年7月12日作出(2022)苏1283民初4894号民事调解书。依该调解书:关于被执行人辛纪红所欠申请执行人王荣清工资18400元,被执行人保证于2022年8月30日前支付完毕。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3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此款申请执行人已支付,被执行人于2022年8月30日前一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2022年9月8日,我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申请立案执行。

      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原因为:其名下有汽车、农村集体土地上有房产。虽房产系集体土地的房产,暂无法处置,但该案为工人工资案件,仅1万余元,根据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属于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在我院发出执行通知后,被执行人未到庭接受谈话,且多次电话联系,均无法接通,被执行人属于逃避债务,规避执行。

      申请执行人陈明泉与被执行人姚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2)苏1283民初636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姚海给付劳务报酬11325元及案件受理费42元,合计11367元。

      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原因为: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我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姚海名下的财产,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姚海名下的银行存款,发现并查封被执行人姚海位于泰兴市新世界广场一区的房屋。在本案立案执行之后,被执行人姚海又陆续有八起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被执行,案件标的基本在几千元至两万元之间。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姚海始终未主动到庭接受执行谈话、申报财产情况,未和申请人等沟通协调债务如何履行,在腾房问题上也一直拖延不搬。考虑以上情形,将被执行人姚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