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原因为:其名下有汽车、农村集体土地上有房产。虽房产系集体土地的房产,暂无法处置,但该案为工人工资案件,仅1万余元,根据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属于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在我院发出执行通知后,被执行人未到庭接受谈话,且多次电话联系,均无法接通,被执行人属于逃避债务,规避执行。 申请执行人陈明泉与被执行人姚海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2)苏1283民初636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姚海给付劳务报酬11325元及案件受理费42元,合计11367元。 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原因为: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我院依法查询了被执行人姚海名下的财产,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姚海名下的银行存款,发现并查封被执行人姚海位于泰兴市新世界广场一区的房屋。在本案立案执行之后,被执行人姚海又陆续有八起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被执行,案件标的基本在几千元至两万元之间。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姚海始终未主动到庭接受执行谈话、申报财产情况,未和申请人等沟通协调债务如何履行,在腾房问题上也一直拖延不搬。考虑以上情形,将被执行人姚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