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 > 政务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评选泰兴市“十佳孝星”活动的通知

2007-09-10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泰委宣发[2007]41号

各乡(镇)党委 :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促进泰兴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动员全社会关爱老年人,形成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妇女联合会、市广播电视局、市老龄办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泰兴市“十佳孝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活动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凡在本市工作和生活的18岁以上公民,不限男女、不分城乡,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十佳孝星”侯选人参加评选:

    1、赡养孝敬父母、长辈,事迹特别感人的;

    2、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典型的;

    3、尊重、理解、孝敬再婚父母,被传为佳话的;

    4、热心捐助老年福利事业,为老年人办实事、做好事,成效特别明显的;

    5、敬老院等福利机构工作人员服务老人,事迹突出感人的;

    6、其他在敬老、尊老、养老、助老等方面事迹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的。

    三、评选办法

    市建立“十佳孝星”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广播电台。

    评选表彰分为四个步骤:

    (一)参评人选推荐。分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报名及参评人事迹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组织推荐以乡镇为单位,老龄委负责调查摸底,乡镇党委宣传科统一扎口,撰写材料,每个乡镇分别推荐2~3名参评人选,推荐材料(1500字左右)及2寸免冠彩照3张,由乡镇党委宣传科负责报送评选办公室。

    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到所在乡镇党委宣传科领取表格,填写事迹材料后直接报送市评选办公室。

    报送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或稿件投送方式.联系人:马阳春;联系电话:87728068;电子邮件:taixingxinwen@126m; 通讯地址:泰兴市济川南路17号。

    (二)  初评。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推荐出来的参评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确定20名候选人。

    (三)评定。于10月1日一一10月12日在《今日泰兴》和中国泰兴网(www.taixngn)等媒体集中刊载候选人事迹简介,并组织投票。10月13日左右,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得票数及评审情况研究确定泰兴市“十佳孝星”人选,并在中国泰兴网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表彰奖励。2007年10月19日前,对“十佳孝星”进行表彰,请市领导颁发证书、奖品。

    四、工作要求

    开展“十佳孝星”评选活动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措施之一,各乡镇党委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1名同志分工负责。党委宣传科牵头具体落实工作责任,搞好协调。要不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通过评选“十佳孝星”活动,在全市倡导敬老、尊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道德风尚。

中共泰兴市委宣传部  
泰 兴 市 文 明 办  
泰 兴 市 民 政 局  
泰兴市妇女联合会   
泰兴市广播电视局   
泰兴市老龄委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