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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政协关于民主评议新办企业新上项目行政许可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5-09-13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泰政办发〔2005〕1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市政协有关常委、委员:
   《市政协关于民主评议新办企业、新上项目行政许可工作的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市政协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执行。

二OO五年八月二日  


市政协关于民主评议新办企业、新上项目行政许可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政协民主监督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全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及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富民强市”和争先进位进程,根据市委批转的市政协2005年工作意见及工作计划、泰委办发[2004]18号《关于转发〈政协泰兴市委员会关于民主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经请示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确定,现就今年政协开展民主评议新办企业、新上项目行政许可工作提出方案如下:
一、民主评议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改善创业环境,建设和谐泰兴,促进加快发展的目标,充分履行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职能。通过评议,促进有行政许可职权的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服务经济发展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在政策法规和行政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对新办企业、新上项目简化审批程序,降低收费标准,加快办事节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推进“富民强市”进程发挥更大作用。
二、民主评议的范围及主要内容
    这次民主评议的范围,主要是对2004年1月以来,涉及新办生产经营性企业、新上一、二、三产项目的行政许可办理(前置审批)工作开展评议。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有三项:
一是新办企业、新上项目行政许可的程序和依据。主要包括:执行相关政策法规的情况,部门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有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政策法规是否透明公开,在标准掌握上有没有擅自提高或降低;新办企业、新上项目的审批事项有没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有没有全面公开审批事项、审批程序;有没有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一个部门的审批工作只有一个窗口对外办理;有没有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全民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简化审批手续,落实“首受负责制、告知承诺制”;有没有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衔接,会商联办,主动简化审批环节。
二是行政许可办理工作的各类收费。主要包括:执行收费政策、收费标准的情况,有没有全面公布收费事项、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有没有变相收费、搭车收费、交叉收费;有没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人情收费;有没有借中介之手行部门收费之实的现象等。
三是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效率。主要包括:执行行政许可的时效情况,有没有从有利于泰兴发展出发,尽最大努力缩短审批时限;有没有窗口只收理不办理或“两头办理”的现象;有没有对重点项目实行主动办、上门办、跟踪办;有没有办事拖拉、不“一口清”,让基层往返跑腿的现象;办事人员有没有业务不熟练、“滥竽充数”,不会办、办不了、甚至错办的现象;有没有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态度生硬、吃拿卡要等现象。
三、民主评议的调查方法
1、全面调查。对涉及新办企业、新上项目的行政许可(前置审批)工作,开展一次全面调查。由各评议小组按照分工,分别开展调查,听取各方面的情况反映。
2、重点调查。根据调查情况,对基层及企业反映比较突出,意见比较集中的重点部门、重点事项,组织力量进行重点调查。
3、发放征求意见表。向基层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征求意见表,有重点地征求对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4、开设热线电话。评议期间,设立民主评议热线电话,将热线电话号码(7611327、7634440)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情况反映。
四、民主评议的实施步骤
(一)准备和动员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上旬)
1、择定评议主体。通过走访有关部门、乡镇、企业及政协委员,听取社会各方面对今年开展民主评议的意见。
2、召开主席会议,研究确定今年民主评议的主体及初步方案;
3、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示并报告民主评议的初步方案;
4、建立民主评议的组织和工作机构;
5、做好民主评议动员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6、召开政协民主评议动员大会,对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落实任务,保证民主评议有计划地开展。
(二)社会调查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
1、学习培训。对参加评议小组的成员组织学习和培训。一是进一步明确开展民主评议的目的、内容、方法、步骤和要求;二是掌握了解新办企业、新上项目行政许可的主要项目、法规依据、审批程序、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以便客观公正、有针对性、有说服力地搞好调查与评议;
2、全面调查。评议小组分别赴行政审批部门、经济主管部门、乡镇、工业园区、外商投资企业、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开展普遍调查,广泛听取和收集各方面的意见。
3、重点调查。在汇总第一轮调查情况的基础上,对调查中反映突出,意见集中的有关重点部门、重点问题,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重点调查。
4、综合调查情况。各小组根据全面调查及重点调查情况,整理民主评议报告。
(三)组织评议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
1、召开评议情况通报会。各小组向各有关部门通报调查评议情况,着重要针对新办企业、新上项目行政许可(前置审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何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降低收费标准等,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对有关部门的整改工作提出要求。
2、组织召开评议大会。在适当范围通报评议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将评议情况进行综合整理,报送市委、市政府。
(四)督促整改阶段(9月—11月)
1、根据评议报告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对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与整改效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跟踪调查。
2、在适当时间召开重点部门整改情况通报会,督促落实整改工作的长效措施。
五、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
1、建立领导小组。为做好这次民主评议工作,决定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协主席刘军林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顾弘庆、市政协副主席吴网生、丁功爵、张春山、秘书长李伯祥、市监察局局长刘鹏旋、市行政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吉小明任副组长,市政协办公室及各专委会负责人袁进生、张进、焦华泉、杨天明、江勇、丁向群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民主评议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工作。
2、建立评议小组。根据评议工作需要,市政协设立由各专委会负责人任组长,部分政协委员参加的4个评议小组,开展调查和评议。评议小组名单及分工见附表。
六、民主评议的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积极主动。市各有关部门和参加评议的政协委员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认识,认真做好民主评议的思想发动和组织工作,增强接收政协民主监督和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主动性、自觉性,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质量。
    二要深入调查,讲究实效。市政协各评议小组在调查、走访中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评议意见要客观公正、力求准确,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指出有关问题,高度负责地提出改进意见。主动与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新办企业、新上项目如何简化程序、减少收费、缩短时限。
    三要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市政协民主评议领导小组要与市各新闻单位密切配合,搞好策划,加大对政协民主评议活动的宣传力度,为民主评议工作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吸引民众参与。
    四要密切配合,确保成功。市各有关部门、各评议小组要密切配合,协调动作,互相支持,互相促进,共同总结经验,正视不足,落实整改,实现良性互动,共同为优化创业环境,加快经济发展而努力。

 

二OO五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