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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的意见

2005-10-29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泰委办发[2005]103号

 

市级机关、各有关部门:
    前一阶段,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电信局、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网吧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黑网吧和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传播有害信息等违法经营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为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网吧管理工作事关平安泰兴建设,事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要充分认识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把深化网吧管理工作作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完善和充实市网吧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市委政法委、市综治、文化、公安、工商、电信、教育等部门共同参加,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努力构建分工负责与齐抓共管、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网吧管理长效机制。
二、强化部门职能,实行齐抓共管
    文化部门要严把审批关。对不符合规定的申办网吧坚决不予审批;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一律予以吊销;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依法实行严管重罚。对累计两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或一次接纳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网吧,责令停业整顿,时间不得少于15天,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或一次接纳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以及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的,坚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切断其互联网接入服务;对擅自停止、卸载和干扰网吧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制定网吧日常检查制度,明确检查的频率,建立现场检查记录制,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对每次检查进行记录,检查者与被检查者共同在记录上签字。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取缔黑网吧的力度,对黑网吧坚持露头就打,坚决不留死角。对已取缔的黑网吧进行“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
    电信部门要根据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名单,通知并监督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
    公安机关要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网吧的整治和管理。组织专门力量,严厉打击利用网吧制作、传播有害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实名登记安全管理软件安装率达到100%,在线运行率不低于90%,对不落实上网实名登记、日志留存、安全巡查等制度,发现制作、传播有害信息等违法行为而不制止、不报告的,以及擅自停止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的网吧,依法从严予以查处;严格落实网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对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加强对网吧日常治安巡查工作,努力形成对网吧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效震慑。
    教育部门、各级共青团组织、各学校要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强化学校、家庭的教育监护责任,特别是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监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教育部门、各学校切实指导教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效防止、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对沉迷于网络的未成年人,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训诫;尽快落实学校计算机网络资源对学生开放的措施,并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安全上网。加强对中小学生网络行为规范的教育,引导其文明上网,积极探索建设非营业性的互联网上网场所向未成年人开放。对利用学校网络教室、计算机房、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和电脑培训、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场所,变相经营网吧的,由工商等部门予以查处取缔,并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三、加强社会监督,推进行业自律
    健全文化市场举报工作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认真办理群众举报。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自我管理和监督,努力实现行业自律。
    巩固网吧社会监督员队伍,充分发挥“五老”义务监督员的优势和老同志在青少年思想教育中的独特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正面宣传,大力推进网吧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塑造文明、健康的网吧行业形象。

 

200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