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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第四届泰兴文艺奖申报作品的通知

2014-08-13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兴文艺奖是泰兴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市文艺最高奖,每三年评选一届。2014年第四届泰兴文艺奖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作品范围和条件

1.申报作品主要包括文学、书法、美术、摄影、音乐、舞蹈、民间艺术、戏曲、影视(含广播剧)等文艺门类。

2.申报作品应为201111日至20131231日期间我市作者公开发表、出版、演出、展览的作品。

3.申报作品应符合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内容健康,格调向上,有较鲜明的艺术个性。

二、申报的原则、方法、数量

第四届“泰兴文艺奖”评选作品征集工作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主要通过市各文艺家协会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申报作品。申报人应认真填写《作品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原件、复印件、音像制品等,报送市文联办公室,联系电话:87634094。一人限报一件(部)作品。

三、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930日止。

四、奖项设置

泰兴文艺奖按文学和艺术两大类分设一、二、三等奖、优秀作品奖和入围奖。同时,为培扶文艺新生力量,特设立“新人奖”,对在某文艺门类崭露头角的新人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第四届泰兴文艺奖评选办法第四届泰兴文艺奖申报表
   20140813075929980.doc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8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