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泰委发[组字]119号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驻泰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接中共泰州市委泰委[2005]113号批复: 孙 钬同志任江苏省泰兴中学校长; 黄银生同志任中共江苏省泰兴中学委员会书记,免去其江苏省泰兴中学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国共产党泰兴市委员会 200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