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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文广新局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办法、基准

2014-08-21 浏览次数:

 

《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自由裁量办法、基准》和《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基准》自2014416日起分别由局许可科、执法大队起草,历经起草、论证、座谈,至今历时4个多月,目前已进入法律审核阶段。经审查,《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自由裁量办法》共15条,《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自由裁量基准》共2998条,《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共22条,《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处罚事项共252项。《办法》、《基准》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等相一致,没有超越制定机关的法定职权,没有另外加设内容,与相关规范性文件协调、衔接,符合程序及规范化要求。

附件:

1.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20140821084458435.doc

2.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140821084512320.doc

3. 行政许可(审批)自由裁量办法20140821084559899.doc

4. 行政许可(审批)自由裁量基准20140821084727222.doc
 

政策法规科 李照明 

20148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