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泰委发[组字]65号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驻泰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市委决定: 陈 伟同志任泰兴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徐文光同志任泰兴市史志档案办公室副主任; 鲍志荣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刑事警察大队教导员; 曹 健同志任中共大生镇委员会宣传委员。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中国共产党泰兴市委员会 2005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