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市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将进入申请登记阶段。现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4年11月21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止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满五年且实际居住满三年以上,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300元以下的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租住公有住房,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房屋征收安置房和其他住房,未享受过房屋征收最低补偿等。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 4.单身人士申请需年龄满30周岁且符合上述1-3条。 5.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 6.规定的其他条件。 7.城区低保、特困职工等无房家庭优先配租,须提供相关证件。 8.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必须由事业单位性质以上人员担保。 三、申请程序: 申请家庭自行从泰兴市房产管理局网站“表格下载”区域用A4纸下载表格,按要求填写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并到户口所属社区办理相关手续。 四、本期配租房源: 本期配租房源在惠和佳园,为小高层,计190套,分别是68平方米左右套型140套和75平方米左右套型50套。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23-87634836 查询网站:http://www.txfg.gov.cn 泰兴市房产管理局 2014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