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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5-03-17 浏览次数: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管理协调小组联合办公室下发的《2015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通知精神(苏文产办〔20152号),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原则上为201411日后立项并开工建设的项目。

2.项目的承担主体必须是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设立的文化产业类企业单位或企业化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单独核算,会计核算规范,股权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项目投资额300万元以上。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引导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一致。

3.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文化发展规划。项目发展目标明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对江苏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竞争力提升起到推动作用。

4.项目所需资金原则上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吸引社会资本及自筹等方式解决。

5.按有关规定程序,项目已经通过审批,实施方案切实可行。且已具备一定规模,项目实施形象进度在40%以上。

6.以前年度已获得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支持重点

2015年度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优先支持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对我省文化产业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包括:

1.文化与科技相融合,促进传统文化产业提档升级,促进新兴文化业态发展,原创性强、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2.在全国有影响力、竞争力的行业龙头文化企业实施的项目;

3.社会贡献度大,特别是增加税收、扩大就业的项目;

4.有助于文化企业上市的项目;

5.骨干文化企业“走出去”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项目;

6.省级以上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建设;

7.双创计划团队的项目;

8.文化艺术精品工程项目;

优先扶持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贴息资助的项目,其贷款必须为所申报项目的专项贷款。

具体见《2015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5327日,各企业依据申报指南确定申报项目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办公室初审。初审采取材料审核和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通过初审的项目于2015413日前填写《项目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报送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办公室复审,同时参加网上申报培训。

3.通过复审的项目完成网上申报程序后,将申报内容打印15份(A4纸)报市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产业办公室,并按要求于2015418日前分别上报至省文化厅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4.联系方式:市文化广电新闻局文化产业办

联系人:徐忠华   电话:87632763

附件:2015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317

 

附件1

2015年度江苏省文化产业

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文化艺术服务类

1、有利于品牌化建设和走向国际市场的演艺项目。

2、依托江苏历史文化资源开发的大型文化旅游项目。

3、能够提升工艺水准并扩大生产规模、打造江苏工艺美术品牌的工艺美术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及连锁经营项目。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衍生产品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5、利用非遗资源开发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效益的产业项目。

6艺术品生产及市场推广项目。

二、广播影视类

1、优秀影视作品成果项目。

2、品牌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制作项目。

3、广播电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项目。

4、推动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及成果应用项目。

5、重大资产重组、并购项目。

6、电影院线建设及数字影院新建、改造项目。

    三、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类

1、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发展项目。

2、具有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一定文化内容的手机、互联网、电子阅读器等重要数字出版项目。

3、专、精、特品牌书店、出版物网络交易平台和跨地区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新型发行方式项目。

4、有重大意义的印刷、复制技术改造项目。

5、版权保护、服务、交易项目。

四、动漫和网络文化类

1优秀原创影视动漫作品成果项目。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高制作水平、体现民族文化内涵以及江苏文化元素的网络游戏研发、出版、运营一体化项目。

3、动漫和网游衍生产品的生产、出版、演播、经营项目。

4、围绕文化产品开发运营的电子商务平台项目。

5、获得国家级动漫奖项的项目。

五、文化艺术精品类

1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项目。

2、推动影视精品创作的重点项目。

3、精品图书、电子音像、数字出版物和精品期刊的策划、研发、创作、出版、推介项目。

(注:文化艺术精品项目不再另行申报)

六、双创计划团队的项目

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团队(简称“双创计划团队”)的申报受理、评审考察、社会公示、确定资助对象等具体办法,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联合办公室另行制定。双创计划团队的项目按本文件规定的要求申报。

七、文化出口项目

1、列入《2013-2014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目录》的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境外投资等项目;

2、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江苏文化服务出口项目。

八、其他

1对近2年(20132014年)已获江苏紫金文化产业发展基金投资的项目,经省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规定程序评审入围的,股权投资项目以补贴方式资助,债权投资项目以贴息方式资助。

2、省级以上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建设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3、富有影响的创意设计、文化会展项目。

4其他文化产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