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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和建立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公告

2015-06-08 浏览次数: 大中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泰兴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和建立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的举行时间、地点,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以及听证方案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3点)

地点: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泰兴分公司(原泰兴市有线电视台,济川南路81号)五楼多功能厅

二、听证参加人的构成及名单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员22名。其中:消费者(居民)10名;经营者1名;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学者2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行业主管部门代表1名;市政府法制代表1名;社区负责人1名;市电视台负责人1名;市能源局负责人1名;市消费者协会代表1名。除消费者(居民)听证参加人向社会公开征集产生外,其余听证参加人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推荐产生。具体名单如下:

人员身份

姓名

单位名称及职务

消费者(居民)

蒋 伟

市经济开发区华龙热镀锌厂总经理助理

王幼明

退休

周雪琴

鼓楼社区代表

张啸天

鼓楼社区代表

徐 燕

兴燕社区代表

李建美

兴燕社区代表

孙 泉

复兴社区代表

刘兴贤

复兴社区代表

李晓晶

南街社区代表

徐 颖

南街社区代表

人大代表

李应明

泰兴日报副总编

政协委员

丁向群

社法城建委主任

 市住建局

钱 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长

市法制办

曹 晖

市政府办公室科长

济川街道办

常小平

济川街道办副主任

市文广新局

曹爱民

市电视台台长

市能源局

陈 岳

市能源局局长

消费者协会

周 峰

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专家学者

印学群

市财政局科长

周 翔

市审计局科长

经营者

顾斌明

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利益相关方

黄细寿

泰州银杏树燃气公司总经理

本次听证会设立记者席2个。

三、听证人名单

王新国       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副局长

凌荣生       泰兴市物价局   副局长

赵志坚       泰兴市物价局检查分局   局长

四、旁听人名单

沈桂明       泰兴市济川街道办经服中心   负责人

陈 伟       泰兴市虹桥工业园区经服中心  负责人

严典华       黄桥镇经服中心   负责人

戴丹阳       滨江镇经服中心   负责人

李留贯       宣堡镇经服中心   负责人

五、听证方案

1、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由原来的2.8元/m³调整为2.42元/m³。

2、同步推行居民阶梯式气价。根据国家发改委规定,按1:1.2:1.5比价关系,我市各档价格水平如下:

 

覆盖率

户年用气量(m³)

价格(元/m³)

第一档

85%

0~300(含)

2.42

第二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