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泰 委 发【组字】40号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驻泰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经研究,决定: 申秀龙同志任中共泰兴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刘国祥同志任中共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叶 青同志任泰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朱圣富同志任泰兴市史志档案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史志档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小娥同志任中共泰兴市委党校副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泰兴市委党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曹宝元同志的中共泰兴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职务; 王兴奎同志任中共泰兴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 王天圣同志任泰兴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泰兴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张志善同志的中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李抗美同志任中共泰兴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泰兴市委政法委员会政治处主任职务; 张开昌同志任泰兴市人民法院主任科员,免去其中共泰兴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李 园同志的泰兴市经济贸易系统工会主席职务; 免去薛书华同志的中共泰兴市委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杨桂华同志的中共泰兴市轻工纺织总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泰兴市轻工纺织总公司工会主席职务。 特此通知。
2008年7月5日 中国共产党泰兴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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