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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社保欠账 国企责无旁贷

2016-08-04 来源:新华网 浏览次数:
  今天的国企有履行义务的实力,其巨额国有资产对应的也正是社保转轨的历史窟窿。划拨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可以让国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延迟退休政策越行越近。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称,延迟退休方案目前已经提交到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核,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后形成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法规。此前的7月13日,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G20劳工就业部长会议上表示,延迟退休方案预计今年出台。

  延迟退休政策酝酿了好几年。2012年时,人社部就称将适时提出弹性延迟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的政策建议,当年曾经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人民网发起的一个投票中,有45万网友参与,90%以上反对延迟退休的建议。政策几经铺垫,已有清晰的延迟退休的方案在社会中流传,“弹性”二字也不见踪影,虽然反对的声音甚众,但普遍感觉大势已定。

  根据经济学家曹远征等人在2012年的测算,如果不发生任何改革,中国养老金的统筹账户要求的财政额外补贴,至2050年将达到当年财政支出的20%,与GDP的规模比较,今后38年累积的养老金缺口现值相当于目前GDP的75%,超过40万亿。

  延迟退休的好处在于可以同时增加收入(更多的人缴费)和减少支出(更少的人领退休金),进入决策视野并不奇怪。问题是,延迟退休作为政策工具虽然有效,但并不合理。

  首先,中国当前的养老体制主要是现收现付式,理论上讲养老基金收支失衡有两个解决路径:增加在职职工的义务和减少退休职工的权益,要解决养老收支的失衡,要平衡在职和退休两者的利益。目前的职工养老政策,个人与单位合计缴纳28%的费率,而G7发达国家的平均费率仅为18.5%,美国仅有12.4%,缴费比率比发达国家高,而领取养老金的年数又比别人少。在职职工的压力太大,国务院多次提出要为职工减负。但延迟退休并不是折中方案,单方面保障当前退休职工的利益、侵害在职职工的权益。

  更进一步讲,人社部门明知收支失衡,养老金发放标准却连续十几年同比增长10%,直到今年才略有放缓,延迟退休对在职职工不公。合理的延迟退休政策应当平衡在职和退休两者间的利益,寻求更多的共识才可以推出,否则会严重削弱当前养老体制的公信力。

  其次,我们还要追究养老基金的收支为何会失衡?现有养老体系的支付危机更多是因为1997年社保体系创立时导致的,其时国有企业濒临破产,为了改制、轻装上阵,把退休职工的养老义务推向社会,没有补缴历史欠缴的社保,在职职工的缴费用于发放当年未缴保险的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等到在职职工要退休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没有足够的年轻人来替他们养老,这才是眼下养老收支失衡的根源。

  所以笔者认为,延迟退休政策不是不可以推出,但在推出之前,政府和国企应该先履行它们当年未偿的义务。今天的国企也有履行义务的实力,其巨额国有资产对应的也正是社保转轨的历史窟窿。划拨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可以让国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弥补了这个窟窿,如果养老基金还是收不抵支,才有延迟退休的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