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 > 政务 > 正文

市政府关于徐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6-09-26 浏览次数:
泰政人〔2016〕12 号
 
 
市政府关于徐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徐雯同志任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副局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陈卫同志任泰兴市审计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谭斌同志任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夏秋同志任泰兴市地震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郭国荣同志任泰兴市宣家堡古银杏森林风景区管理中心副主任(副局职),任副局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周兴龙同志任泰兴市能源局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张迎庆同志任泰兴市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葛志兵同志任泰兴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主任,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顾亚斌同志任泰兴市地方海事处处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马成杰同志任泰兴经济开发区(滨江镇)财政局局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毛向东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水上管理警察大队大队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泰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