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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惠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16-09-26 浏览次数:
泰政人〔2016〕14号
 
 
市政府关于惠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惠星同志兼任泰兴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免去王长健同志兼任的泰兴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东同志的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唐春良同志的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职务;
  肖春华同志任江苏省黄桥中学校长;
  免去黄克恭同志的江苏省黄桥中学校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蔡进托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副局长;
  陆庆同志任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兴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职务;
  王全昂同志任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韩建国同志任泰兴市交通运输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马泽民同志的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赵四林同志任泰兴市民防局主任科员,免去其泰兴市民防局副局长职务;
  张建华同志任泰兴市民防局副主任科员。
  特此通知。
 
 
泰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