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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年江苏社保最新政策:江苏上调社保缴费基数

2016-11-02 来源:第一白银网 浏览次数:
  据悉,2013年11月以来,江苏已全面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此次,将江苏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更名为“江苏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旨在建立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

  今后,参保范围将更加广泛:具有江苏省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提高:分为100-2500元12个档次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 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个档次。相较于此前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 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等12个档次,相应有所提高。

  其中,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当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

  养老保险建终身个人账户:满60周岁可按月领养老保险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支付终身。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15年。

  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员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可增发1%。

  2016江苏社保基数

  下月起,江苏上调社保缴费基数

  上限增加950元,下限增加190元;南京参保职工每月养老保险或将增加缴费40元

  7月1日起又是一个新的社会保险年度,参保人员每月如何缴纳社保费?昨天,江苏省人社厅下发通知,发布2015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下月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工资上限将从去年的14496元提高到15446元,月缴费工资下限将从2899元提高到3089元。现代快报记者 项凤华

  省定标准:

  月缴费工资下限

  涨到3089元

  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相关比例每月缴纳各项保险的参保费用。

  但是,工资收入较低和太高的参保职工,则要按照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而社保缴费工资的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相挂钩。

  昨天,省人社厅下发通知,自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5446元执行,比2015年度上涨了950元;缴费工资下限按3089元执行,比2015年度增加了190元。

  此外,对于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149元,比2015年度增加了317元。

  南京等地:

  职工养老保险每月缴费

  或将增加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