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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2017年起泰兴城乡居民共享“六统一”医保

2016-12-23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我市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医保“六统一”基本制度政策。

  12月21日下午,在张桥镇东联村村民朱正寿家,村干部向老人宣传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告知2017年的缴费标准。朱正寿老人从新农合制度实施以后就积极参加,现在医疗保险城乡统一标准了,这让他更加开心。

新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六统一”

统一覆盖范围
统一筹资标准
统一保障待遇
统一医保目录
统一定点管理
统一基金管理

参保对象

  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户籍的所有城乡居民、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以及在本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和在园儿童。参加城镇职工医保有困难的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保不得重复参保。市人社局合管办副主任殷庆说,目前我市处于筹资阶段,正在抓紧做好2017年的筹资工作,以确保能在2017年1月1日顺利开展。他们将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城乡居民了解此项政策,让更多的参保群众得到实惠。

  据了解,新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在门、急诊报销比例、特病门诊、门诊慢性病范围、大病保险、生育保险上都有提高和调整,受益面达80万人。

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全市统一的筹资标准

  2017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180元。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原则上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的成员应当全部参保。实行一年一次性预缴费制,一年为一个医疗待遇支付期。城镇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凭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乡镇人社服务站(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农村居民参保,由村委会负责以家庭为单位统一收缴费用。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已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可由监护人按规定自助缴费。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孤儿、优抚对象等四类贫困人员和一户多残、重残无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