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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病报销不再分城乡了!这个月起泰兴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2017-01-06 浏览次数:
  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全民医保体系健康发展,我市于2017年1月起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后统一建立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实施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

  为了确保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的顺利推进,市社保处狠抓宣传发动、参保缴费、系统上线,城乡居民医保制度1月1日顺利启动。

一抓宣传发动。

  按照《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市社保处及时出台了《泰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提纲》,在电视台、网站、微信平台等媒体上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并印发了大量宣传资料发放到镇、村、社区,力争每一名参保居民都能及时了解参保资金筹集、就医管理、医保待遇等相关政策。

二抓参保缴费。

  制度出台后,社保处及时召开了全市乡镇人社所和社区负责人会议,布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缴费工作,发放宣传资料,明确责任人,确保将缴费工作落实到每个乡镇、每个村、每个社区。在收到人社所和社区提交的缴费花名册后,立即组织全处人员加班加点,认真核对缴费人员信息,确保将每一位缴费人员及时准确地录入到程序中去。同时,加强与教育、民政部门对接,确保所有在校学生和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等全部参保。截至目前,已参保74.46万人。

三抓系统上线。

  原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需要依托新的软件平台,在程序试运行后,社保处立即组织业务骨干进行新程序的测试工作,对每一类人群、每一种报销形式、每一种算法都进行了反复的测试,确保程序正式运行后不出现错误。元旦假期期间,社保处工作人员放弃休息,1月1日凌晨,多名工作人员依然奔波在全市各大医院之间,监控新程序的运行情况,测试住院人员的报销比例,确保政策能够惠及到所有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