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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新媒体推广工作的通知

2017-03-17 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开发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驻泰单位:
  我的泰州移动客户端和泰州发布、微泰州、泰州微视听微信公众号,智慧泰兴移动客户端和智慧泰兴微信公众号,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媒体融合发展战略部署,泰州、泰兴重点打造的新兴主流媒体。按照市委要求,进一步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加快新兴主流媒体建设步伐,意义重大。为切实做好宣传推广工作,根据市委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内容建设
  围绕将上述移动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打造成为“全国有影响、江苏有位置”新兴主流媒体的目标,在内容建设上立足高起点、坚持高标准、树立新思维,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基层群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建设和运用,群策群力,合力共建。市广播电视台要坚持“快捷、原创、贴近”原则,打造有品质、有影响的主流新媒体,在内容选择上既体现地方色彩,又放眼国际、国内;既体现新闻性,又凸显便民性、服务性,充分彰显新媒体特色,让受众喜欢看、乐意转。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媒体发展规律,完善功能定位,发挥集群优势,实现分众化、差异化传播,最大限度增加各平台受众和用户数量。
  二、强化宣传推广
  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单位)要把新兴主流媒体作为展示形象、推动工作、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和平台,切实采取可行措施,确保宣传推广取得实效。各类宣传载体(包括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平台、公共宣传栏、LED户外大屏、楼宇电子广告屏、车身广告、公交站台、建筑围挡、小区公告栏等)都要进行集中宣传。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下载使用,主动宣传推广,尽快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干部职工和全市党员、团员、工会会员中实现全覆盖。各通信运营单位要全力支持、密切配合,加大推广力度,努力为新兴主流媒体平台运营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单位)在宣传推广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讲究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正面宣传引导作用,重点加强内容宣传,吸引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主动下载订阅。针对广大用户,开展互动抽奖活动,扩大新媒体影响力,提高参与度。
  三、强化考核督查
  成立市新媒体推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明确专人负责督查考核。同时,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新媒体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汇总督查考核数据接入、平台宣传、推广任务细化分解、平台安装注册进度等工作。市新媒体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每周通报任务完成情况。三大通信运营商应当通过提供流量、带宽支持等优惠活动鼓励新购手机用户安装并激活移动客户端,相关工作纳入考核。
 
   泰委办发〔2017〕19号附件4-5
中共泰兴市委办公室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