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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报告

2018-03-02 浏览次数: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7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九大会议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泰兴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对照2017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认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职能转变,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为“强富美高”新泰兴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抓统筹计划,为谋篇布局厘清思路

  1.制定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为完成《泰兴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中重点任务序时进度,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根据各乡镇、各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亮点工作计划,结合省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出台《2017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分解年度工作任务和明确工作重点。

  2.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开发建设“市法治政府建设统计报送系统”,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中四年重点工作逐项分解为7项一级指标、24项二级指标、102项三级指标及120项具体工作,并组织乡镇法制员和部门法规科科长参加培训,要求各单位按照相关指标及具体工作要求报送年度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进一步加大重点工作监督推进力度和日常考核比重。

  3.优化年度考核指标。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2017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方案》,按照实事求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公众参与的原则,突出日常考核,提高年度重点工作的考核权重和社会评议考核分值,进一步优化考核手段和方式,提高年度考核的科学化水平。

  二、抓改革创新,为职能转变提供动力

  1.大力实施简政放权,激发市场社会活力。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泰州市“放管服”改革精神,围绕“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要求,制定《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深化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按照省、市、县行政权力“三级四同”要求,积极推进权力清单标准化工作,编制市政府部门标准化权力清单,经过三轮审核和合法性审查,41家市级部门共确定行政权力事项6831项。

  2.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不见面”改革初见成效。市各部门依据标准化权力清单,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部门“不见面审批(服务)”清单,经梳理报送、审核确认、合法性审查,编制公布首批涉及26个部门211项不见面审批(服务)清单。创新建设项目投资评估审批流程,将水土保持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7项评估实行“多评合一”,由串联方式调整为并联方式进行,项目评估及手续办理周期控制在35个工作日以内。推行企业审批事项“全程代办制”,在市各园区、乡镇建立企业审批事项全程代办制度,设立专门代办机构,建立专业化代办队伍,为企业投资审批项目提供咨询、指导、无偿代办服务,让投资创业者从“一头雾水”变为“一身轻松”。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及时调整确认电子政务外网部门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简化网上办事流程,首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方式开展审批。

  3.强化工作举措,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一是创新实施就业创业举措。通过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优惠扶持政策和精准帮扶,稳定就业形势,促进创业富民。制定出台城乡居民医保总控指标和考核办法,实施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运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二是不断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对医疗卫生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打造与城乡功能相配套、有效满足居民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三是扎实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下发《泰兴市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清单》,制定了2017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经费分配指导方案、绩效考核办法,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序开展。四是努力强化基层民主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网格化管理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按照“一网四级五统一”的原则,实现全市网格“一张网”管理。全面启动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对黄桥镇翁庄村、姚王镇鲁堡村等村,分别以不同模式探索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开展以“四个民主”为核心的依法治村活动,全市村、居委会依法自治达标率分别达97.5%和97.2%。五是逐步夯实“三社联动”基础。全面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新增社会组织49家,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达1388个。认真组织社会组织登记评估工作。

  4.立足规范运行,政务公开全面推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公开,我市紧紧围绕制权、管钱、用人等关键环节,规范公开内容和公开程序,明确公开时间,确保按时、限时公开,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切实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减少办事环节,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把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反映比较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真正做到“群众关注什么,就最大限度地公开什么”。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目录和技术规范要求,规范了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流程图,有效提升了浏览相关信息的便捷性。截止11月底,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73条,其中部门公开3360条。同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统一文书制作,强化监督检查。举办各乡镇、市各有关部门办公室主任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活动,通过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通知》、加大培训力度、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统一文书制作。截至11月底,全市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9件,受理219件,答复219件。

  三、抓制规立策,为依法决策铺设轨道

  1.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机制。按照序时进度,制定《关于泰兴市小微食品生产经营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在市市场监管局完成前期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的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认真把好审核关,通过召开相关部门与小微食品生产者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多次讨论、反复修改,形成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印发实施并及时报备。

  2.加强政府决策规范化建设。一是出台《市政府关于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规范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财政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细化决策事项和流程。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管理办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常态化、规范化运行。制定出台《泰兴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办法》,明确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事项的标准、管理流程和责任落实。二是重点落实公众参与制度,推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实施,尤其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征收,通过各项信息公开、公开征求意见,以公开促公平,保障房屋征收工作平稳、圆满完成。三是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选择2013年至2016年涉及卫生、住建、国土、社保、民政五大领域的市政府5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后评估,通过开展座谈、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征求公众意见,进行实施效果评价,提出改进和完善对策。

  3.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外脑作用。制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相关配套制度。明确政府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拓展法律顾问参与政府行政事务的范围和深度,着重发挥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审查、政府合同审查、诉讼方面的作用;明确聘用条件和选聘机制,加强外聘政府法律顾问人才的选拔,壮大政府法律服务队伍;细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沟通机制,优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流程,加强与外聘政府法律顾问的沟通协调,提高法律服务工作效率,为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制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今年年初,组织对前两年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绩效考核,与新一轮聘请的法律顾问签订了服务合同。

  四、抓执法监督,为程序优化夯实基础

  1.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程序重要制度建设。今年,我市以“三项制度”试点为契机,着力推进行政执法程序优化,提前谋划、积极作为,扎实推进“三项制度”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进“三项制度”的工作机制,落实职责分工,明确专人负责推进“三项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将“三项制度”试点任务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列入《2017年度法治政府工作计划》。制订《泰兴市行政执法程序重要制度优化工作方案》,各行政机关明确专门机构、专人负责,结合执法职能和执法工作实际,科学设定制度内容,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建立推进机制。为了高质量推进“三项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引领作用,选择了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土局等6家单位作为试点先行先试。在全面审视近年来行政执法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明确重点、查漏补缺,从严格遵循制度设计规范性、条款合理性和内容全面性三个方面把握,分类明确工作原则、程序规则、任务清单和目标要求等,通过基础准备、部署推进、总结经验、制度制定四个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三项制度”建设。今年一季度,市各行政执法机关“三项制度”建设已全面完成。4月份,出台《泰兴市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三是落实工作措施。我市严格按照既定工作目标,全力推动各行政执法机关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按时完成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全市各行政执法机关均已梳理完成5067项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了执法主体、岗位责任和执法依据,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社会监督权力行使的力度进一步增强。推行行政执法决定网上公示。在“泰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对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理结果进行公示。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建立完善了从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和执行送达整个行政执法程序的记录方式,全面完备电子执法装备,实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市法制办与市纪委监察局联合构建全市行政执法快速响应全程监督平台试点,设置市级监督主平台和若干行政执法机关执法子平台,所有现场执法人员执法过程的音视频资料实现自动实时上传,加强了信息化在执法活动中的应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规范了法制审核主体、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审核程序、岗位责任、审核方式和标准等,多数单位法制机构规范了法制审核意见书的格式、具体内容等,确保了每项重大执法决定都合法适当,法制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四是强化督查考核。依托案件评查等手段强化常态监督,充分发挥考评监督的杠杆导向作用,推动“三项制度”全面有效贯彻落实。今年4月、9月,成立 “三项制度”专项督导检查组,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任务,对各行政执法机关推进“三项制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报送情况不及时、不准确,实施过程不积极、不规范、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督促其整改。

  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结合开展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践,出台《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完善配套制度,细化监管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风险监测防范、市场主体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和失信预警、红黑名单公示、投诉举报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明确在行政管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行信用承诺、信用报告、信用审查制度。重点推动政府部门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资金安排、工程建设、国有资产转让、公共资源交易、评先评优、日常监管和周期性检验等方面带头应用信用信息及产品。

  3.力求“两法衔接”工作实效。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为促进各部门规范有效地使用“两法衔接”平台,加强平台信息管理与使用,6月份市依法行政办与市检察院联合举办培训班,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法规科长、平台管理员进行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行政执法机关相关人员平台业务能力和操作水平。市“两法衔接”工作稳步推进。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督查考核。把行政机关是否主动移交涉嫌犯罪案件情况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加大考核分值。市检察院、市法制办切实加强对案件移送、审查的监督、指导和协调。9月份,市依法行政办与市检察院组成督查组,对全市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情况开展了实地监督检查,对“两法衔接”移送情况不及时、不规范、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通报,督促其整改。今年以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发现案件线索9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6件。

  五、抓矛盾化解,为社会稳定定纷止争

  1.创新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模式。根据行政复议案件的具体情况,区分不同的案件类型,采取“承办制、会审制、合议制和论证制”四种不同的模式审理案件。对于一般案件,实行两人承办,其中一人作为主承办人,承办人提出初审意见后按程序报批流转。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实行快速化审理,对政府信息未公开的,通知有关乡镇政府、部门单位给予答复,对事实清楚的及时作出复议决定。对于案情相对复杂的案件,由承办人提出初步审理意见,报法制办集体议决。对于案情重大、复杂、疑难的案件,有效征求政府法律顾问的意见,并经由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会议决定。全面引入行政复议听证程序。大力采取听证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对人参与权,增强案件审理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度。今年,市政府本级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6件,受理56件,立案率达100%。截止12月底,已审结50件,审结率为89.3%。其中,直接纠错8件。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衔接。由市法制办牵头,邀请泰州中院、高新区法院、泰兴市法院、检察院,召集市行政执法职能和行政执法案件较多的行政执法部门,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席会议,加强重点行政部门内部监督、政府层级监督、法院司法监督、检察院检察监督之间的良性互动,就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疑点问题进行沟通、交流。政府法制办、法院行政庭、检察院分别通报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检察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就行政执法中的程序和依据、证据等进行实务指导。通过互动实践,基本达到了“释疑解惑,谋求规范、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良性互动,相得益彰、创优环境,促进发展”的预期,显现了不同层面监督的联动效应。

  3.及时妥善化解信访问题。对信访复查案件,坚持从大局出发,从细节入手,在全面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深入了解信访人和案件情况,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办理案件的同时也对信访人耐心讲解,妥善化解矛盾。

  六、抓学法培训,为能力提升夯实基础

  1.严格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拓宽学法范围、创新学法机制。改变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的模式,在往年主要有政府法制办主任主讲通用法律和法治政府建设纲领性文件的基础上,今年开始试行由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讲本领域专门法律。通过部门领导主讲、政府领导交流点评,部门主要领导和市政府领导的法律水平、法治意识同时得到有效提高。结合市委组织部组织的全市所有副乡、局级以上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学思践悟”暨全市领导干部读书班》活动,邀请了国内知名专家,就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专题辅导。

  2.积极组织法制培训,努力提高我市法治水平。一是以提高法律应用水平为重点,根据《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计划(2016-2018)〉,制定2017年政府法制培训工作计划,依托市委党校分三批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进行通用法律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参训人员进行培训考试、考查,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不断提高。培训坚持实效性,邀请省委党校、省高院等知名专家、资深法官授课,并集中组织考试。全年先后组织四批共1500多人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二是结合部门执法工作实际,面对面组织系统培训。4月14日,市法制办与市政法委联合举办了全市依法动迁培训班,邀请了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进行授课。4月28日,市政府法制办和市城管局联合举办了《泰州市城市治理办法》专题培训,此次培训专门邀请了专家授课,市城管局全体执法人员,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法制员和村建科长及乡镇城管执法人员共计400余人参加了培训。

 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思路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泰州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进一步巩固政府法治工作成果,补齐各项短板,进一步探索法治政府建设先进理论和路径,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一目标,狠抓落实,决胜法治政府建设新时期。突出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继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档案化管理,建立常态化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严格实施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二是努力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政策制定水平,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途径和方式,建立常态化的规范性文件专家论证和第三方评价机制。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等改革试点工作,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是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应用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实际应用能力和水平,进一步细化优化工作措施规范行政执行为,进一步严格监督考核加大“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考核比重,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有效落实 “三项制度”向纵深进。

 

泰兴市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