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涉企类中介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
泰发改〔2011〕8号 一区四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中介机构诚信高效运行,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经研究决定,对涉企类重点中介机构继续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继续推进“学赶苏南、跨越发展”战略部署,紧紧围绕“领先苏中、再创辉煌”的奋斗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让“群众满意、企业满意、社会满意”为标准,通过星级评定活动的开展,促进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增强行业自律能力,逐步形成中介机构与服务对象互惠共赢的良性循环,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星级评定对象 列入本年度星级评定的涉企类中介机构共21家,分别是:泰兴市规划建筑设计院、泰兴市规划测绘院、泰兴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泰兴市工商法规咨询中心、泰兴市中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泰兴市工程咨询中心、泰州市兴泰安全评价有限公司、江苏金宁达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泰兴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泰兴市苏瑞税务师事务所、泰兴市防雷安全管理中心、泰兴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泰州市消防技术服务事务所、泰兴市价格认证中心、泰兴市万源土地测绘有限公司、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地质灾害研究所泰兴办事处、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泰兴分公司、泰兴市海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泰州市中度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星级评定的方式方法 本年度星级评定采取考核和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核(总分20分) 1.中介机构自身建设(8分) 服务承诺(4分)。主要考核中介机构是否制定完备的服务标准、办事流程;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明确工作纪律、投诉监督电话和违诺追究措施,并公开作出承诺。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收费标准(4分)。主要考核中介机构是否按照要求在办理窗口或营业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等内容。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明察暗访(12分) 收费情况(4分)。市物价部门不定期检查中介机构的收费公示及承诺兑现情况,对违反承诺的,当场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并向市发改委和经济环境监察中心通报,每发现一例扣0.5分,扣完为止。 服务情况(4分)。市发改委和经济环境监察中心根据中介机构的服务记载表,不定期抽查中介机构的服务承诺兑现情况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并做好记载,每发现一例不满意并被查实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新闻媒体针对性暗访(4分)。市发改委和经济环境监察中心定期不定期约请新闻媒体开展“明查暗访看中介”系列活动,通过主题暗访活动,及时跟踪中介机构的服务情况,对暗访中发现问题的单位,由新闻媒体公开曝光。被曝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测评(总分80分) 1.企业服务跟踪单反馈(10分) 中介机构在为企业服务结束时,发放《泰兴市涉企类中介机构服务跟踪单》,由服务对象负责填写,对中介机构服务过程中出具报告的公正性、真实性和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收费承诺等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邮寄或传真至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统一汇总,报市经济环境监察中心备案,评价得分加权后计入考评总分。对未发放跟踪单的每发现一例扣0.5分。各中介机构每月填写好《跟踪单记载表》,于次月5日前报送市发改委,每迟报一次扣0.2分,每缺报一次扣0.5分。市发改委和经济环境监察中心,对各中介机构填报的跟踪单记载表的真实性进行抽样检查,每发现一例漏填瞒报扣0.5分,扣完为止。 2.社会各界民主评议(70分) 市发改委和经济环境监察中心统一印制发放评议表,由一区四园、乡镇分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负责人、部分市列统企业负责人以及各中介机构服务对象等,对涉企类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收费行为、执业道德等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得分加权计入考评总分。 四、结果运用 考评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对排名列前5名的中介机构评为年度“星级中介”,并向社会推介。对排名末3位的中介机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经济环境监察中心、市物价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单位)进行调查解剖、指导帮助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就存在的问题拿出书面整改意见,在市经济环境建设、作风建设相关会议上作表态发言,并将整改措施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 五、一票否决 本年度内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被评为“星级中介”,同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1.因服务质量不佳或乱收费给企业造成影响或损失,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查属实的。 2.从业人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被市以上执纪执法机关查实的。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