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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成功可获补贴

2011-12-06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熊珠琴 通讯员黄丽霞)今后,高校毕业生只要在我市自主创业成功,就可以获得5000元的一次性财政补贴。

    为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自主创业,近日,我市出台相关通知,明确对创业成功者的补助标准。通知指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每吸纳一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3000元补贴,给予毕业生1000元补贴。比如,企业如录用3名毕业生,那么创业者可以获得9000元补贴。

    凡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可凭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保缴费凭证、毕业证书、银行账户等相关资料,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