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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重度残疾人 可领护理补贴

2012-06-25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近日,泰兴市财政局、残联在黄桥镇刘陈社区对首批生活不能自理的1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了护理补贴。

    据了解,泰兴市发放护理补贴的对象为:年龄在16-60周岁,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一级残疾人;生活明显不能自理,长期卧床或日常生活适应行为有严重障碍,确需他人长期照料;残疾人本人无业、无固定收入;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护理补贴标准为:农村户每人每年600元、城镇户每人每年1200元,补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泰兴市残联理事长封红年介绍,泰兴现有肢体、视力、精神、智力一级残疾人500多人,他们生活不能自理。从今年5月起,通过财政发放护理补贴的方式,来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提升他们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