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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丁晓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2012-07-17 浏览次数:

泰政人〔2011〕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区四园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丁晓江同志任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闾明康同志任泰兴市农产品加工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蒋小明同志任泰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

  潘晓群同志任泰兴中等专业学校校长、泰州广播电视大学泰兴分校校长,免去其江苏省泰兴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汪静波同志的泰兴中等专业学校校长、泰州广播电视大学泰兴分校校长和兼任的泰兴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保留正局级;

  免去张日恒同志的泰兴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泰州广播电视大学泰兴分校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局级;

  燕荣华同志任泰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泰兴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职务;

  张光明同志任泰兴市民政局副局长(列许光明同志之后);

  免去缪吉宏同志兼任的泰兴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  中同志兼任的泰兴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羊圣林同志的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