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重大产业项目落户实施预审
(记者 张宏伟 通讯员 蒋俊)日前,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项目落户预审申请表》,对照《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市华鑫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铝制品加工项目用地进行初审,认为该项目用地符合虹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每亩投资强度249.75万元,符合江苏省金属制品业投资强度,初步核定该项目拟用地面积符合《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10年版)有关规定。 据了解,为加强重大产业项目落户的审查、统筹和管理,进一步打造特色园区,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年初,我市出台了《泰兴市重大产业项目落户预审办法》(试行)。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市相关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发改委、重大办等多部门参加的市重大产业项目落户预审领导小组, 由市重大项目办组织预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一区四园”、乡镇(街道)、部门新增用地产业项目(包括老项目搬迁)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是否达到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是否达到该行业的投入产出比和亩均预期税收要求、是否按照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和打造特色园区的要求选址,提出环保、安全、能耗、就业带动、社会风险等初步评估意见,并严格按照《江苏省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2010版)》、《市政府关于调整工业用地竞价出让条件和起始价的通知》(泰政发[2011]68号)以及《市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试行)》(泰政发[2012]29号),对项目进行把关。落户经济开发区、虹桥工业园区的项目,投资强度必须在省控制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上浮15%;落户黄桥工业园区、城东工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的项目,投资强度必须在省控制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上浮10%。 《办法》要求,所有项目投产后的第一个完整生产年投入产出比应达到1:1以上,预期税收亩均必须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落户经济开发区、虹桥工业园区的项目,预期税收必须在亩均10万元人民币的基础上上浮15%;落户黄桥工业园区、城东工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的项目,预期税收必须在亩均10万元人民币的基础上上浮10%。 《办法》规定,要按照产业集中、集聚、集约发展和打造特色园区的要求,提出项目选址的初步意见。落户经济开发区的项目主要是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材料、新医药等新兴产业项目和生产性、商贸服务业项目;落户虹桥工业园区的项目主要是投资1亿元以上现代装备制造业、医药原料药研发生产、金属材料物流等项目;落户黄桥工业园区的项目主要是投资5000万元以上现代装备制造业、绿色低碳产业、乐器制造产业等项目;落户农产品加工园区的项目主要是投资5000万元以上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食品工业、仓储物流等项目;落户城东工业园区的项目主要是投资5000万元以上节能、环保科技产业等项目;落户各乡镇的项目主要是投资3000万元以上符合产业集聚发展的工业、服务业项目,以及农业1000万元以上的种养业项目。 记者从市重大项目办获悉,上半年,市重大产业项目落户预审领导小组共进行落户预审项目8个,其中黄桥工业园区项目2个、济川街道项目1个、虹桥工业园区项目1个、城东工业园区项目3个、经济开发区项目1个。通过审查同意落户预审项目4个,分别是黄桥工业园区投资1.5亿元汽车空调电磁离合器项目和投资1.4亿元精工天成铝镁合金等电子类产品研发及深加工项目、济川街道投资4050万元奥凯医疗设备扩产项目、虹桥工业园区投资5105万元华鑫铝制品加工项目。此外4个项目因不符合园区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问题暂未通过审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