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规划
(记者 蒋凯 特约记者 张凤军)质量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的反映,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城市文明程度的体现,既是科技创新、资源配置、劳动者素质等因素的集成,又是法制环境、文化教育、诚信建设等方面的综合反映。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走质量强市之路,将质量理念贯穿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各个领域,以质量求效益、以质量提升管理水平,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充分发挥质量提升在城市发展中的关键作用,我市出台了“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规划。 据介绍,我市将按照《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及开展创建工作的有关具体要求,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宗旨,以确保质量安全为底线,坚持质量创新、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在更高起点上构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城市质量发展新优势,推进城市发展加快驶入质量发展新时代。 《规划》明确,要围绕争当创建质量强市建设的示范区、质量创新发展的先行区、人民群众信得过的质量安全区的发展定位,凝聚先进质量文化,创新质量发展机制,完善质量监管体制,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生态质量,形成具有我市创建特色的质量强市工作新格局,力争在2年内创成“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关键词:产品质量 生产加工环节及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提高,主要工业产品9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4%以上,强制性认证产品、重点食品、地产农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进出口产品合格率居于全国城市前列,出口食品检验合格率达到99%以上,出口商品遭境外通报或退运比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30%以上,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总数达240个以上。到2016年,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1个,国家、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9个,省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区1-2个。创成中国驰名商标、江苏著名商标、泰州知名商标总数分别达10件、51件、80件以上,省级、市级名牌产品总数分别达39个、57个以上,省AAA、AA级质量信用等级企业13家,市级以上质量奖2个,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6家。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运行良好。 关键词:工程质量 全市工地普遍推广标准化现场施工,逐步消除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城市保障房工程建设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全市受监房屋建筑及其它工程的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城市新开工受监工程覆盖率及工程质量备案率达100%。到2016年,创成鲁班奖4个、詹天佑奖2个、国家优质工程2个、省优质工程20个以上,并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本地建筑企业。 关键词:服务质量 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服务企业,创成一批具有泰州特色的品牌项目,提升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服务质量水平。科技、金融、电子商务、物流、邮政、通讯及会展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商贸流通、专业市场、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社区服务、餐饮住宿等生活配套服务不断完善,形成在全国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服务品牌,推出一批社会赞誉的文明单位、示范岗位、服务明星,全市服务业顾客满意度水平不断提升,位于全国同等城市前列。到2016年,力争创建一个江苏老字号,建成1个以上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培育成功1个以上省级服务业名牌企业,3个以上泰州市服务业名牌企业。 关键词:生态质量 建成一批以城市发展为中心的国家、省、市级生态示范园区、生态镇、生态村、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8㎡以上,拥有公园游园27个以上,构建4个“15分钟便民服务圈”,医疗卫生、社区服务、文化教育、生态休闲的城市功能不断提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100%。加大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严格处理源头污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再生水回用率达10%。 空气质量按现行标准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天数并满足国家和省环保部门的要求。强化油气回收管理,加速淘汰黄标车,有效压降PM2.5。到2016年,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市创建通过国家技术评估,力争通过国家验收。 在奋力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过程中,我市将加强组织领导,实行质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定期或适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制订落实争创工作年度行动计划,协调解决质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责任落实,市政府每年度与各乡镇(街道)、园区、有关部门签订质量强市工作目标责任书,狠抓工作落实;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在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确保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严格绩效考核,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和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严格质量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和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质量事故涉及的渎职腐败行为。强化舆论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宣传媒体,加大争创工作的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