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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揭晓 理性对待考分

2012-06-25 浏览次数:

  谨防招生诈骗

  在填报志愿和招生录取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考生求学心切的心理,打着种种幌子,以谋取钱财为目的进行招生诈骗活动,一些考生和家长往往轻信许诺,上当受骗。

  ——要甄别录取通知书。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期间,其他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也在组织生源,如自学助考班、成人高校考前辅导班、网络学院、国际合作办学等,也给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有些考生可能会收到多个学校的录取通知书。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一定要登录江苏教育考试院网或到招办查询、核实自己的录取信息,如查询的信息与录取通知书一致(包括录取学校名称、专业和层次),就是经过省招办办理了正式录取手续,否则,就不是普通高校正式录取后的通知书。

  ——未经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没有学籍,不能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的学历文凭。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籍学历注册管理规定,凡未经生源所在地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并报教育部备案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没有任何人可以“用钱买分数”;除了国家和省规定的照顾政策,没有任何人在高校招生中享有特权;除了到高校报到入学时按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和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外,录取期间不用向任何机构和个人交钱;除了省级招办,没有其他任何机构可以进行普通高校招生。发现招生诈骗,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