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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选择报考学科,填写报名表
按照效能便民和权责一致的原则,报名时,充分尊重报考人员的自主权,由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学科。工作人员根据《简章》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名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种类型学校(指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一个学科(幼儿园不分学科),不得多报或重复报名,否则,所填报的岗位全部作无效处理,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对自己所报学科的选择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学科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专业参照《泰州市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6)》执行。
6.报名费:100元。
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家庭考生,城镇的凭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的凭家庭所在乡镇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学科计划数),报名人数与招聘学科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学科计划,已报被取消学科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急需专业,报名人数与招聘学科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是否核减或取消该学科计划,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报名结束时,泰兴市人社局、泰兴市教育局对报名人员集中进行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或委托代领人于2012年7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泰兴市教育局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时间:2012年7月18日。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和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其华图共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同场分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公共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在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中,信息技术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笔答和上机操作,分值各占50%;中等专业学校机电学科为《机械基础》、建筑工程施工学科为《建筑施工》、建筑工程造价学科为《建筑工程预算》。
笔试成绩于2012年7月20日前公布。
(四)面试与资格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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