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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012-07-04 来源:泰兴教育网 浏览次数: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八)公开选岗
  1.体检合格人员于2012年8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泰兴市教育局领取选岗通知书。
  2.泰兴市教育局于2012年8月16日组织选岗。选岗必须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选岗通知书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根据填报志愿分学校类型、分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同一学科选岗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所报考学科的一个岗位,当场选定,不得变更。所有选岗人员必须于2012年8月16日上午8: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选岗资格处理。选岗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选定岗位的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九)聘用
  泰兴市教育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按《泰兴市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的实施意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中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交就业报到证原件。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方法,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本简章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泰兴市教育局0523-87728130、87728131
  举报电话:泰兴市纪委0523-87614410
  泰兴市教育局监察室0523-87728168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泰兴人才网(www.txjob.com.cn)、泰兴教育网(www.jstxedut)。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   兴   市   教  育  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