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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县志》史上 一两点争执的问题探讨

2010-01-28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一、泰兴县治创治于柴墟还是创始于济川镇
 
    泰兴县设县于南唐升元元年(公元937年),如创治于柴墟(今口岸),这是《光绪泰兴县志》(以下简称《县志》)转引自《康熙维扬志》,后又根据《文献通考》转引:“乾德二年(公元964年)迁治柴墟”,这就有问题了。在公元937年创治于柴墟,公元964年又迁柴墟,在这27年中,必定县治“迁出”过柴墟,何时迁出,迁往何处,乾德二年,再由何地迁回没有记载。这样不是变成本来有一个县治在内,现在又迁来一个县治,不是变成两个县治,如说记“错”了,乾德二年,而应记“迁治济川镇”,则又有问题。《县志》曾引用《宋会要》绍兴初年(公元1131年)复徙延令村,(延令村即济川镇后文交代)这又有矛盾。何谓“复”,就是说原来在这里曾“迁出”过,现在又迁回来,那是何年迁出,迁往何地,绍兴初年,再由何地迁来,不是一个地方又变成两个“县治”。如说“乾德二年迁治柴墟”,则柴墟变成两个“县治”;如说乾德二年应记“迁治济川镇”,那么绍兴初年“复徙延令”则济川镇或延令村不也变成两个“县治”,随你怎么样说,总有一头“重叠”,封闭不起来,不能自圆其说。要得怎样才能解决矛盾,只有一条,要忠于历史事实,才能符合逻辑,聪明的读者,已经看出问题。只有创治于济川镇,各种矛盾迎刃而解,不妨列出路线于后:
 
 
 
 
 
 
  
 
 
这样照图上看出,路线图就封闭起来了,这是其一。
    其二、我国自古至今,可算已经形成一种命名法规,即是:设置某府、州、县皆是由某府、州、县创始所在地冠以某府、州、县命名的。远的如扬州府,创治于广陵,即改广陵为“扬州”;海陵上升为州,即改海陵为“泰州”。再说现在,解放后成立“泰州市”建制,把原在海陵的“泰县”迁到姜堰,随改姜堰为“泰县”。因而,苏北有“三泰”。江都也是这样。江都县治迁到仙女庙即改为“江都”。难道泰兴是特殊的,有背这一常理,创治于柴墟,却改二十几公里外的济川镇为“泰兴”呢?你能除此之外举出另一个事例吧?
    “泰兴”这一名词自设县之始就提出来了。如《雍正泰州志》:“海陵上升为州,置泰兴、如皋属焉。”又有徐铉(设县时为南唐史官,入宋后仍为史官)《骑省集》记有:“辟海陵县南部济川镇等五乡设‘泰兴县’,能不改柴墟为‘泰兴’,反而改非创治所济川镇为‘泰兴’吧?决无此理,则创治于济川镇明矣。因此《县志(续)》校正《县志》说:……在济川镇则南唐置县之始,治所非柴墟矣。乾德二年徙治柴墟,则柴墟既非创治,延令亦非徙治所矣。其曰:‘绍兴初复徙’者,盖尝先治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