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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报告

2010-01-13 浏览次数:

    (二)把握重点环节,努力促进污染减排

   围绕国家、省和泰州市污染减排工作要求,我们突出重点园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有力地提升了区域环境质量。

    1.整治重点园区。2006年,针对泰兴经济开发区建区初期入驻的20多家化工企业偷排、漏排工业污水问题,市环保局会同开发区管委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责令这些企业沿围墙外深挖2米,筑砌防渗隔离墙,清理偷排暗管,并按规定设置集水池、检查井和排放口,督促10家重点排污企业在排污口安装流量计和COD在线监控仪并实施联网。在企业内部实行“污水、冷却水、雨水”三水分流,杜绝了交叉污染和将生产废水混入冷却水、雨水稀释排放的现象。同时,对区内公共下水管网配套进行修缮、完善,严格实行清污分流。经过治理,经济开发区水环境明显改善,整治经验、做法得到省和泰州市领导的肯定,2006年10月,省委《重要信息》专刊以五个版面介绍了相关工作情况。针对开发区废气和危险固废处置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5月份起,市环保局与开发区管委会密切配合,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为了增强整治效果,市环保局采取“国标”、“民标”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整治验收,专门邀请开发区周边群众参与对企业的整治验收工作,只要群众不满意,即使监测达标也不予通过验收。整治活动中,共叫停企业(项目)4个,限期治理项目16个,责令企业新改扩建废气处理装置12台(套)、总投入近亿元,处置危险固废近800吨。百力化学有限公司投入1000余万元,将含氨尾气全部吸收至尾气车间统一处理,彻底解决了含氨尾气扰民的问题。华东油脂公司投入120万元,增加两台大功率换热器,采用间接冷凝的方式,根治了油脂尾气污染问题。

    2、治理重点行业。一是坚决关停高污染的小化工企业。2006年10月份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对污染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限期治理重点隐患,对经限期治理,仍无法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取缔、注销或吊销相关证照,拆除生产设施,并向社会公告。至目前,已依法关闭小化工生产企业73家。二是加强热电企业消烟除尘、脱硫设施和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督促市内4家燃煤电厂投入1000余万元,完善脱硫设施,安装烟气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为了提高脱硫设施运行质态和效果,市环保部门每半月进行一次现场全面检查,每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公布各单位烟尘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除尘和脱硫设施运行状况等相关情况。同时,做好对烟气在线自动监测仪器的比对监测工作和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工作,自动监测数据每日在泰兴环境信息网上公布。目前,全市4家热电企业脱硫设施均正常运转,今年上半年,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1200吨。三是大力整治印染行业。2005年,针对黄桥镇等东部乡镇纺织印染业污染较重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印染行业环境专项治理。对无照经营、污水直排的18家企业强制取缔关停;对有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审批手续,但污水处理设施不配套的6家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建成污染防治设施;对有审批手续、有污染防治设施,但污水时有超标排放现象的5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成这些企业改造完善现有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3.督办重点问题。2005年以来,按照“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纪委牵头、部门联动、挂牌督办、全面推进”的工作模式,实行重点环境问题挂牌督办制,先后对50余件涉及近200家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实施泰州、泰兴两级挂牌督办。对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乡镇(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按期不能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则责令停产直至关闭。经过督办,共关闭企业42家,限期治理环境隐患20多个,烧制有机板(麻将料)废气污染、黄桥工业园区及胜利中沟区域污染、玻璃行业烟尘污染、化工企业利用废水塘渗漏污染等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彻底解决。

    (三)加快结构调整,努力转变发展方式

    围绕科学发展要求,立足增量抓优化,着眼存量抓改造,围绕减量抓落实,切实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强化源头控制,提高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江苏省投资项目核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污染严重、高耗能的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在区域内无法平衡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保护区内的工业项目一律不批。严把经济开发区企业的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和环境保护关,将项目的进区门槛从1000万美元(内资8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美元(内资2亿元),投资强度由160万元/亩提高到203万元/亩。2007年以来,劝退、拒批项目100余个,总投资30多亿元。

    2.优化功能布局,提升产业层次。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把结构调整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以发展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高成长性服务业、高效农业等“四高”产业为方向,积极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制订《关于工业项目向重点园区集聚的意见》,实施重点园区机制体制调整工作,重点发展经济开发区及黄桥、虹桥、城东、农产品加工等四个重点园区。对16个乡镇工业集聚区不再单独供地,要求所有工业项目向“一区四园”集聚,除省级泰兴经济开发区外,其他园区和乡镇不得新上化工项目,现有化工企业新上技改项目必须进入经济开发区,并严格执行高于国家标准的《江苏省化工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经过资源整合和产业归并,“一区四园”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凸显。今年1-10月份,“一区四园” 经济总量、工业国税开票销售、实际利用外资分别占全市的65%、59.5%、60.26%。

    3.倡导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编制《泰兴市循环经济工作10年实施方案》,积极推行循环经济试点,重点帮助、督促经济开发区加快区域循环经济建设步伐,接长加粗氯碱、苯、新能源等产业链,完善企业内部“小循环”、企业与企业之间“中循环”、企业参与社会的“大循环”。2006年,我市被列为省循环经济试点市,黄桥热电厂被列为江苏省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并被评为先进单位。进一步强化清洁生产工作,加快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工艺、生产能力和产品,减少生产环节的污染物排放。2006年以来,35家单位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积极推广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经济开发区全区域及新浦化学公司等20多家企业通过认证。

    (四)强化行政推动,努力提高创建效果

    落实创模措施,必须创新工作制度,实行长效管理。六年来,我们围绕创建目标,完善了近百项制度,初步建立了五大机制。

    一是组织协调机制。围绕加快建立统分结合、梯次明显、指挥顺畅、职责明确的创模组织领导体系,2003年10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协同推进,成立“双创”领导小组和两个分指挥部,由市长担任创模指挥部总指挥。2004年3月,我市正式向国家环保总局提交了“创模”申请。2004年5月,《泰兴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6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颁布实施。2006年10月,市委、市政府召开“双创”动员大会,提出了“以人为本、创建为民、靠民创建”的工作理念,表明了“非创不可、志在必得”的信心和决心。市委、市政府建立创模工作联席会议、市领导联系挂钩创模重点工程等制度,“创模”指挥部定期召开成员会议,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创模”办公室从有关部门抽调22名业务骨干,成立7个专业小组,按照季有计划、月有布置、周有安排的要求,切实强化对“创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六年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听取创建工作情况汇报,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组织专题督查,现场会办难点问题。“创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均成立了相应机构和专门班子,做到人员、工作、经费“三落实”,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配合,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环保厅的领导、专家非常关心我市的创模工作,多次来泰检查指导,为我市加快创模进程指明了方向。

    二是公众参与机制。始终把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放在创建首位,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氛围,全方位提高全体市民对“创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结合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广场咨询、环保征文、知识竞赛、电视演讲、文艺演出、创模成果图片巡展、“迎奥运、齐创模、我行动”大型现场直播等活动10多场(次);开展“一、十、百、千、万”创模宣传工程(即每年至少建成一个绿色小区、设立十块环保宣传标语牌、向城区各社区发放一百本环保图书、向社会发放5000本创模宣传手册、开展万人签名或问卷调查);在电视台、广播电台、《今日泰兴》等主流媒体开辟创模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创模动态;在城市主要出入口、高速公路进出口、城区主干道、车站、广场等地设立大型创模公益广告牌、灯箱广告。建立环境信息发布、公告等制度,全面推行政府、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继续推行有奖举报,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建设项目和重大政策,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维护公众环境知情权、议事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各社区居民学校的作用,对市民进行环境教育,弘扬绿色文化,倡导绿色消费,提倡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开展系列绿色创建活动。目前,全市已创建绿色社区15个、绿色学校78所、绿色宾馆5个,绿色等级企业近20家。

    三是环保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市场运作模式,运用BT、BOT等多种形式,想方设法吸引外资、民资参与城市环境重点工程建设。市财政逐年加大环境保护投入,环保财政预算资金由2002年的100万元增加到2008年的1200万元。对污染减排提标工程,每新增1吨COD年削减能力补助1万元;对新建农村镇级和村级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每新增1吨COD年削减能力奖励1万元。对推广应用污染减排先进技术和先进工艺路线,新增COD年削减能力大于10吨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将环境管理的人员、办公、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加强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宣教、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等机构的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市环境监测站在全省县级市站中首家通过17025国家实验室认可委认证,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获得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

    四是依法监管机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运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等手段,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06年以来,共现场执法6000多厂(次),限期治理企业108家。投资1000余万元,建立监控平台,对国控、省控、市控的108个重点工业污染源进行24小时监控,数据实时传输。通过公开招标,对分布于各工业污染源的自动监控装置聘请专业的公司负责运行和维护,实施第三方运营,杜绝企业弄虚作假或更改排污数据现象,确保了排污数据的真实性,提高了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转率、完好率和准确率。

    五是督查督办机制。在坚持和完善市政府与乡镇、部门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同时,从2005年开始,将创建重点任务纳入对各乡镇、市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由市创模办牵头,整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监察局等部门的督查力量,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季组织一次联合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定期通报。对事关全局、影响重大、具有代表性的重点事项,实行挂牌督办。对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环境保护目标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辖区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挂牌督办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