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五 机关事业单位图书资料管理技师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为广大读者服务的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中等以上专业学校毕业证书或经专业培训达到同等水平; 3、担任选书、分类、主题标引、编写提要、解答咨询课题、编制书目索引等工作10年以上,掌握图书资料工作发展的动态和信息,有丰富的图书资料管理工作经验; 4、熟练掌握图书采访、编目、书库管理、目录组织等图书资料专业的基础理论,并能独立处理图书资料工作所要求的业务问题; 5、具有指导、培训高级工和助理馆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6、熟悉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能应用计算机和外语(或古汉语、少数民族语言)处理有关图书资料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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