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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

2006-03-24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泰人发[2006]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

    为大力开发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力资源,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更好地发挥技能人才的作用,最近,泰州市人事局下发了《关于200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泰人通[2006]21号),部署2006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根据泰州市人事局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评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师评聘工种范围

    2006年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种范围为:技术监督、服务、城建、机械电子、交通、广电、地质测绘、水利、农林、海洋渔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民政、新闻出版等16个行业32个工种(详见附件一)。

    二、技师评聘对象 

    凡在上述评聘工种范围内的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均可申报相应工种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三、技师评聘申报条件

     (一)申报技师评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须具备本工种(专业)专科学历或取得人事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并取得技术工人继续教育证书;

    3、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技术问题,工作成绩突出;

    4、具备传授技艺和培训高、中级技术工人的能力;

    5、2004年底前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入技术等级岗位高级工证书;

    (二)对符合上述申报条件1—4条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其高级工证书的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06年底;

    1、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优秀的;

    2、在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的;

    3、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的工勤人员,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的;    、

    4、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参加人事部门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的。

    (三)对符合上述申报条件14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1、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市级以上成果证书的;

    2、在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的;

    3、获得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

    (四)对申报汽车实习指导驾驶技师资格、收费审核技师资格、图书资料管理技师资格以及质量检验、计量检定、锅炉操作技师资格的人员,还需分别符合附件三、四、五、六规定的条件。

    四、技师评聘申报办法和程序

    (一)申报。符合技师评聘申报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附件二),并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须使用人事部门统一印制的正式表格,不得使用复印件)。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的材料报市人事局。

    (二)选拔。在市人事局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把关的基础上,泰州市人事部门将组织全市申报人员的选拔考试。考试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的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以选拔工种的高级工内容为主,适当涉及技师部分内容,并根据省下达的计划指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上报省人事厅的人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监督。所有上报人选都应在所属部门和单位公示。

    (四)培训考核。上报人选由省人事厅工考办组织培训和考核。培训内容包括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两个方面,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业绩、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政治思想表现和生产工作业绩由技术工人所在单位按照工人技师标准进行考核;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由省人事厅工考办组织实施。技术业务理论重点考核申报入应用基本技能和掌握专门技能及传授技艺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实际操作重点考核申报人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操作难题的经验和能力。其中,技术业务理论考核要进行笔试和论文答辩。

    (五)评审。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结束后,省人事厅组织有关行业考评委对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1、申报人员工种范围、申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政治思想表现和生产工作业绩;

    3、技术业务论文水平;

    4、工作成果、技术创新以及奖惩情况。

    (六)发证。评审合格后,省人事厅下发资格通知,并颁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

    (七)聘任。取得技师资格的技术工人,按用人单位岗位设置要求,经用人单位聘任后,从聘任的下月起可按苏人通[1999]296号文件规定兑现工资。

    五、技师评聘工作时间安排

    技师评聘工作的时间安排为:4月20日前为报名、材料上报和资格审核阶段;5、6月份为选拔、推荐阶段;7、8、9月份为培训、考核阶段;10、11月份为评审、发证阶段。各单位务必于4月l日前,将申报人员的材料报市人事局工考办(联系电话:7662408,联系入:杨然)。

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工人技师评聘,是加快我市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广泛进行宣传发动,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要坚持标准和条件,切实把好资格审核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附件:

    一、2006年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种范围

    二、技师资格申报材料要求

    三、机关事业单位汽车实习指导驾驶技师申报条件

    四、机关事业单位收费审核技师申报条件

    五、机关事业单位图书资料管理技师申报条件

    六、机关事业单位质量检验、计量检定、锅炉操作技师申报条件

 

泰兴市人事局

200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