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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合格)企业的通报

2010-03-19 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泰政发〔2010〕11号

一区四园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

  自我市组织开展(2009年度)争创“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合格)企业”的评选活动以来,全市各用人单位积极围绕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总体要求,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企业劳动保障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和《泰兴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在经过企业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审核、市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领导小组考核评审、社会公示等一系列考评程序之后,现决定对泰兴市一联物流有限公司等40家用人单位升级为示范企业,并授予“泰兴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的称号;对泰兴市鼓楼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67家用人单位新增为合格企业,并授予“泰兴市劳动保障诚信合格企业”的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总结经验,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劳动保障管理水平,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全市各类企业都要以受表彰的先进企业为榜样,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和加快建设美好新泰兴作出贡献。

附件:1、泰兴市新增“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名单

    2、泰兴市新增“劳动保障诚信合格企业”名单

 二○一○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