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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筑立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0-04-07 来源:泰兴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建筑立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街景容貌管理,切实解决建筑立面陈旧破损、影响市容观瞻等突出问题,全力打造优美的城市建筑景观,现结合城区实际,制定建筑立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环境景观、推进“双创”工作为目标,按照“统一组织、科学规划、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的原则,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大力整治建筑立面陈旧破损、影响市容观瞻等突出问题,全力提升城市形象。

    二、工作目标

    围绕“规范、完好、整洁、美观”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拆、清、移、整、洗”等整治措施,通过拆除临街建筑物超出墙体立面的阳台防护(盗)栏、清理乱吊乱挂和乱堆乱放、迁移不规范设置的空调外机和热水器、整修破损墙面、整理乱挂乱接、清洗和粉刷污损墙面等,切实解决有碍市容观瞻的突出问题,确保建筑物外立面设施规范,外形完好,整洁美观,符合街景要求。

    三、整治范围及要求

    1.拆。拆除中兴大道、国庆路、长征路等3条道路临街建筑物超出墙体立面的阳台防护(盗)栏,统一规范设置阳台防护(盗)栏。

    2.清。清理济川路(南二环至大庆路)、长征路、大庆路、江平中路(南二环至大庆路)、星火路、万桥路、永丰路、泰师路、羌溪路、南二环等10条道路临街建筑物屋顶、阳台外、窗外吊挂、晾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确保无乱吊乱挂、乱堆乱放。

    3.移。迁移中兴大道、国庆路、长征路等3条道路临街建筑物立面及地面不规范设置的空调外机,安装统一样式的外罩或挡板;迁移可视范围内的热水器,确保与街景风貌特色相协调。

    4.整。整修市区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破损的建筑物墙面,整理道路沿线及临街建筑物各类乱拉乱接的管线,确保规范、有序。

    5.洗。清洗、粉刷市区主次干道临街建筑物污损的外立面,确保建筑物墙体清洁、美观。

    四、整治工作责任分工

    1.临街居民楼建筑立面整治工作由市城管局按照整治要求统一组织实施。

    2.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立面整治工作由各部门、单位按照整治要求自行负责。

    3.道路沿线及临街建筑物各类乱拉乱接的管线整理工作由供电、广电、电信、移动、联通、燃气等产权单位按照整治要求自行负责。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5日至3月31日)

    对照整治范围及要求,组织人员对道路临街建筑物立面情况进行逐路逐街、逐门逐店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确定整治的目标和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9月10日)

    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聘请工程技术人员分工程项目编制预算,分路段组织实施,确保在4月20日前完成工程项目议标工作,5月1日前进场施工,9月上旬所有工程项目整治结束。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不到位及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限期整改,确保整治效果。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建筑立面专项整治活动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环境景观、提升城市形象、推进“双创”工作的重要举措。整治工作能否取得圆满成功,是对各部门、单位执行力的检验,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市城管局牵头,市监察、财政、公安、供电、广电、电信、移动、联通、燃气、泰兴镇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建筑立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建筑立面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和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市容管理科内,市城管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建筑立面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建筑立面整治工作,确保建筑立面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

    3.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公开政策方案,报道整治成果,使建筑物立面整治工作深入人心,争取社会各界、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平稳、扎实、有序推进。

    4.落实工作责任。市公安局、泰兴镇要负责协调处理居民楼建筑物立面整治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对无理取闹、阻碍整治工作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置。同时,要制定工作预案,落实防范措施,力保整治成功,社会稳定。市政府办、监察局要对各有关部门、单位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专题督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整治原则及责任分工,对照整治要求,迅速自筹资金,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整治任务实施到位。市财政局要做好居民楼建筑立面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的测算、安排,并及时足额拨付,为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