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散字[2010]1号
市各有关部门,市各水泥生产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已于2010年9月29日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江苏省散装水泥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条例》的出台,为我市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现将《条例》转发各单位,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条例》的内涵实质,熟练掌握《条例》条款内容,切实做好宣传贯彻《条例》的相关工作,以促进我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事业的健康发展。
附:《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
泰兴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