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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的通知

2010-12-28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泰散字[2010]1

 

市各有关部门,市各水泥生产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已于2010929经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111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江苏省散装水泥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条例》的出台,为我市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现将《条例》转发各单位,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条例》的内涵实质,熟练掌握《条例》条款内容,切实做好宣传贯彻《条例》的相关工作,以促进我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事业的健康发展。

附:《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

 

泰兴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