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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综记

2012-02-09 浏览次数:

     2010年年初,按照“一活二高三接四补助”要求,市政府研究出台《泰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泰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细则》。“一活”,指缴费标准灵活;“二高”,指养老待遇水平提高;“三接”, 指实现新老制度的无缝对接;“四补助”,指对所有参保人员实施补助。《办法》明确:泰兴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及600元以上共7个缴费档次,600元以上档次按照泰兴市实际情况暂定为6 000元。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为体现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对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超过1年,增发2元的奖励性基础养老金;参保缴费补贴为每人每年30元,对缴费困难群体(低保、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年100元的财政补助。
    为圆满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的目标任务,5月 18 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动员大会,会上提出“大干100天,实现全覆盖”的总体工作目标,市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目标任务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园区“6+1”实事工程考核内容。市人社局开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绿色通道,狠抓参保人及领取人基本信息的采集和维护,所有人员的基本信息一律以二代居民身份证登记内容录入电脑,同时将单独领取基础养老金人员子女的基本信息、参保信息近40万条记录一并录入电脑,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规范化操作。8月底在全省率先实现适龄人员参保全覆盖,符合领取基础养老金条件人员全部发放到位。11月 18日,国家人社部来泰兴市调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对泰兴市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当年新增参保缴费17万人,累计参保缴费31.5万人。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7亿元,其中个人缴纳1.82亿元,省级财政补助4 519万元,地方财政补助3 956万元全部接规定时间拨付到位。符合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5.3万人,领取基础养老金的11. 5万人。当年基金支出1. 17亿元,基金累计滚存结余6. 82亿元。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戴爱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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