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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群众工作的“黄桥战役”

2012-07-02 浏览次数:

  实践意义——省委书记罗志军要求泰州的“三解三促”工作创造典型经验,走在全省前列。泰兴市百名干部“进村赶考”的实践启示我们,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深化和拓展“三解三促”活动,必须创造性地把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为什么下去、哪些人下去、下去干什么、怎么下去干、如何常下去”等现实问题,抓得真、抓得实、抓得全面、抓得深入、抓得持久,形成鲜明的工作导向、全新的体制机制、强大的工作合力。

  1.深化“三解三促”活动,必须坚持服务领域、服务内容全覆盖,实现服务对象由点到面的新突破。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下基层“三解三促”,对驻点镇村给予的帮助很大,但难以覆盖到所有的镇村,无法做到“阳光普照”,有时会引发周边镇村一些干部群众嫉妒和不满情绪,甚至不思进取,产生越落后才越会有领导来帮忙的偏激想法。泰兴市群众工作团这一“三解三促”新载体,较好地化解了这个潜在矛盾。我们要认识到,“三解三促”是面向全体群众的,是为全体群众服务的,需要各个部门、各级干部共同来做。特别要注重把领导示范带动与发动组织各层各级干部参与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壮大“三解三促”队伍力量;把建立领导挂钩联系点与实现镇村全覆盖紧密结合起来,扩大“三解三促”工作范围;把“点上开花”与“面上结果”紧密结合起来,让广大群众和基层普遍受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广泛、更深刻、更有效地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凝聚各方力量,打牢干事创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2.深化“三解三促”活动,必须做到基层点将、人岗相宜,实现由随机抽调到按需选人的新突破。泰兴市群众工作团队员的挑选,打破了以往各部门自选自报的做法,在研究分析乡镇(街道)、园区发展特点,充分听取和征求基层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实行按需设岗、因岗选人,充分体现了“人岗相宜、用人所长”的原则,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各乡镇的发展水平不一样,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不一样,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不一样,对上级选派的干部要求也不一样,只有多让基层点将,派出行家里手,才能使他们有干事激情、有用武之地,才能干成一些基层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紧迫事情,也才能让上级放心、人才高兴、基层满意。选准了人,用对了人,“三解三促”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深化“三解三促”活动,必须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实现资源由分散到集成的新突破。泰兴市群众工作团每个工作队由5至10名队员组成,但并不代表只有这几个队员在做群众工作。每个工作队员的背后都有一个机关部门在支撑,实际上集中了5至10个部门资源,实现了部门资源的集中调剂和高效配置,同时又防止了各部门分散用力、自行其是的倾向。我们要进一步强化集成资源意识,改变各部门分散挂钩基层的做法,把开展集成式、组团式作为有效整合各类资源和力量的主要载体,作为深化区域性大党建格局的新途径,通过统筹各方资源,形成群众工作大联动、“三解三促”大协同。

  4.深化“三解三促”活动,必须追求长效化、常态化,实现由短期服务到长效服务的新突破。泰兴市群众工作团以一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工作团成员与单位实行全脱岗,工作在基层,吃住在基层,避免了“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改变了以往驻乡镇工作队驻点时间偏短、调查研究浅尝辄止、解决问题马虎了事的状况。“三解三促”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贵在持之以恒,难在坚持不懈。要建立完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办事机制、联动机制、监督考核机制等长效机制,克服少数部门和干部“一阵风”、“三板斧”的不良倾向,使各级领导干部常下基层、常在基层,始终走在“进村赶考”的路上。

(泰州市委研究室泰州市委组织部联合调研组:顾维中、程秋喜、朱莹、朱峰、黎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