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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实施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2006-12-04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泰人才[2006]3号

各乡镇,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好泰州市“311工程”培养对象的考核与选拔工作,现将《关于实施泰州市“31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意见》(泰人才[2006]2号)转发给你们,希认真学习文件,抓好贯彻落实。

泰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0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