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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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09年,完成审计45个项目,审计调查1个项目,市政府交办事项11件,查处各类违纪违规问题金额16337万元,揭露损失浪费金额35万元,发现侵害群众利益12万元,已上交财政3327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80万元,政府建设项目核减工程款2477万元,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处理事项3件,发布审计结果公告7份、审计情况4期。在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查出未按规定征收、缴纳预算收入,财政收入核算不实,未落实收支两条线和专户管理规定等问题共计12818万元,已上交财政3299万元;对12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隐瞒转移截留预算收入,未落实收支两条线和专户管理规定,财政性收入征收和预算管理不规范,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私设“小金库”等问题共计3517万元;对2个乡镇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查出未按规定征收、缴纳财政收入,违规改变资金用途等违规问题计17万元,已上交财政5万元;实施了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第七期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国土局3年各类收费7个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审计(调查)专项资金总额64136万元,查出违规金额32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4326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51万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1327万元;实施了10个建设项目的预、决算审计,项目投资额25865万元,完成投资额25248万元,核减预算617万元、核减决算1996万元,平均核减率为10.35%;对市体育中心、开发区管委会大楼、行政服务中心、职教中心校等重点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涉及投资总额6亿元,年度内共核减工程进度款1000万元,通过审计建议节约投资500万元;实施3个乡镇、9个部门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730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8872万元。 【审计建议促新农合政策调整】 2007年至2009年,农民健康工程专项资金审计均对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筹资管理办法提出完善建议,市政府采纳后,对筹资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参合农民个人账户额从2008年每人每年20元调整为2010年的150元,其中财政补贴增至每人每年120元;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市二级医院和市外医院可报医疗费用最高补偿比例从2008年的55%、40%、30%上升至2010年的70%、50%、35%。 【《泰兴市党政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出台施行】 2008年11月26日,市委办、市政府办下发了《泰兴市党政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泰委办发〔2008〕98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任中审计)纳入计划管理,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和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会同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提出任中审计建议名单,经市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并报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市审计局纳入审计项目年度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在分类提出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市级机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对象审计内容的基础上,坚持以绩效审计为重点,突出检查评价领导干部在有关经济活动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加快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的步伐。年内,经泰兴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在审计局增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的牌子。 【中江泰兴公司专案查证】 因中江泰兴公司集资建房引发群众上访,根据市委领导交办,审计局于2009年1月对2004年至2008年该公司使用市财政借款270万元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查证,一并审计调查了该公司预收房款、职工身份置换金和集资款兑付等情况。经审计查证,该公司存在高息集资、财务混乱等问题,移送市监察局对此进行立案调查。2009年4月29日,该公司原经理张某某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5月12日被逮捕。2010年1月5日,泰兴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张某某犯受贿罪、商业受贿罪、贪污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40万元,没收财产74万元;其退出的违法所得的赃款322.85万元,其中受贿、商业受贿的245.8万元予以没收,诈骗、合同诈骗部分的77.05万元发还相关被害人。 【市职教中心校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专案查证】 根据市委领导交办,审计局于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对市职教中心校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经审计查证,拆迁工作人员张某某以拆迁户名义领取拆迁补助款,移送市检察院立案侦查,泰兴市人民法院以张某某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计算机审计应用】 年内,全市推广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和审计管理系统(OA)的应用,探索信息系统审计方法,所有项目使用AO实施审计,提高了工作效率。在市自来水公司水费收费系统审计中首次开展了信息系统审计实践,查出该收费系统抄表记录数据中11.01%用户无抄表记录、6828条五次以上用水量为零的记录、3005条记录存在用水量计算不准确、831条记录用水量在500吨以上的用户按居民用水标准收费及少数记录收费金额计算不准确、少收滞纳金等不足之处,推动被审计单位出台新的规章制度,加强水费收费的管理。年度内提交5篇AO审计实例,被国家审计署评为应用奖,审计信息化考核列泰州市审计系统第一位,被省审计厅表彰为县级审计机关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 【开展审计结果公开】 年内,公开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结果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等审计事项7件,分别在《今日泰兴》或政府网发布公告,将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 【审计队伍建设】 年内,严格执行审计署“八不准”审计纪律,培育以“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风险”为内容的审计文化,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年内被泰兴市委表彰为2007-2008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 |
